在今天(11日)民航局召開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民航局相關負責人解讀了近期印發的《通用航空企業誠信經營評價管理暫行辦法》。據了解,《辦法》將于2021年9月1日起生效施行。 《通用航空企業誠信經營評價管理暫行辦法》是為了加強通用航空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強化行業自律以及完善通用航空企業信用評價指標體系出臺的具體舉措。《辦法》的實施將持續深化通用航空“放管服”改革,提升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民航局運輸司司長于彪表示,《辦法》共五章21條,一個附件。附件為“通用航空企業誠信經營評價指標”,共分為企業違規經營、損害消費者權益、失信懲戒三大類12個指標。評價數據主要來源為民航行業信用信息記錄、“信用中國”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以確保評價全面、公正、權威。 該辦法的實施將突出協同共治、跨部門聯合懲戒。對嚴重失信企業采取一處違法失信、多領域受限。有助于促進通航企業依法合規經營,從而形成有序競爭的市場良性循環。 突出“以人民為中心”理念。將企業責任的安全事故、損害消費者權益等行為納入評價范圍,加大分值比重,將有助于企業增強安全責任主體意識、保證飛行安全,提供優質服務、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突出評價結果應用、推動監管方式轉變。民航各級監察人員將依據評價結果,有針對性地采取分級分類監管。對評價結果差的企業,將增加監管頻次、加大監管力度。將有助于促使企業主動自查自改,并實現合理精準配置監管資源,提升監管效能。(總臺央視記者 王世玉) (編輯 陳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