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發布《西藏自治區支持低空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建議。《征求意見稿》所稱低空經濟企業,是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主營業務為通用航空、無人駕駛航空器、低空飛行、飛行服務保障運營及保障、通用機場建設運營等各類低空經濟企業。 《征求意見稿》提出設立低空經濟發展專項資金、支持通用機場基礎設施建設、支持低空飛行服務保障體系建設、鼓勵通用機場管理運營、鼓勵開通區內短途運輸航線等支持西藏地區低空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十四項政策。 《征求意見稿》強調,鼓勵開通區內短途運輸航線。鼓勵低空經濟企業開通區內短途運輸航線(起點或終點至少一個在區內支線機場、通用機場的點對點執行的航線)。考慮到高高原適航機型少、準入門檻較高、運營成本較大、市場開發度較低等因素,初期采取政府主導培育市場的方式,以招標的方式確定運營單位,根據運營企業開通的航線類別、航線數量、航班頻次、使用機型等情況簽訂合同,確定補貼額度。待市場開發穩定后,按照乘客1000元/每人/小時進行補貼。所需資金從低空經濟發展專項資金中解決。 《征求意見稿》明確,鼓勵拓展通航應用場景。支持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和自治區相關主管部門將通用航空公共服務(含無人機,下同)納入政府購買相關目錄范圍,列入自治區財政預算。通過購買通用航空服務的方式,在巡查處置、警務飛行、醫療救助、林草防火、城市消防、應急救災、國土測繪、交通指揮、農藥噴灑、氣象探測、天氣作業等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應用。鼓勵發展通用航空消費市場,對開展低空旅游、飛行體驗、航空運動等,通過發放政府消費券方式予以補貼。 來源:中國招標 |